因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21)曲靖市第0627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省曲靖市旅游饮食服务公司(曲靖市麒麟蔬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马兰、李利敏,马兰、吴兴刚买卖转移给陈周安、吕丽娟。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陈周安、吕丽娟(隐名共有人)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1448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陈周安、吕丽娟欲离婚析产转移给陈周安,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马兰、李利敏、吴兴刚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吴兴刚”应更正为“吴学刚”。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