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李仁惠申请办理坐落于曲路收费站以南50米(滇东北商品交易中心)C11幢第5-6层1-507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仁惠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王立新、杨正莲,王立新、杨正莲买卖转移给王兆鹏。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兆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224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兆鹏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李仁惠,但义务人王立新、杨正莲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