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武江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桃苑50幢第5层1-5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武江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陈光浩、武江梅离婚析产给武江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武江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12143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陈光浩、武江梅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7)第4675号)。现武江梅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陈光浩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