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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576号
2021-07-21 14:47:5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普红、李晓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小区11幢第1层2号,地号为003-(030)-5S011010002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904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红、李晓林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