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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551号
2021-07-15 09:17: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徐天智、张华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小坡联络道交叉处(水郡花园小区)A1幢第1-2层商铺-11号,地号为001-016-8S0A1000011(商铺),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50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天智、张华清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