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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534号
2021-07-13 16:08: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邱剑、龚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南路西侧花果山小区45幢第3层1-3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4-046-6S0450103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005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剑、龚玲
2021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