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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306号
2021-05-07 08:47: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张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曲靖五交化采购供应站)25幢第4层1-4-2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1017GB00003F00250038,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4931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琴
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