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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300号
2021-04-30 14:48: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魏明芳、汪家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54号42幢第3层2-18号,地号为B-(13)-80F4220318,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631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13661、共1764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明芳、汪家骥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