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支持IPv6
曲靖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正文
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254号
2021-04-14 09:14: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何建林、吴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平安路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二期13幢第6层601号,证号为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511294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何建林、吴丽
2021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