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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127号
2021-03-09 08:54: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沈国彪、郑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东路(越钢基地)14幢第3层1-3-3号,地号为C-(8A)-42F141033,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364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52167、共23070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国彪 郑红
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