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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108号
2021-03-02 09:20: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浩,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71号(中央郦城小区)2幢第16层1605号,地号为002-014-2S002001605,证号为曲市国用(2013)字第0541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浩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