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092号

2021-02-24 15:34: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酒行街72号6幢第6层3-6-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苏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程云峰、张苏离婚析产给张苏。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10803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程云峰、张苏(隐名共有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0190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张苏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程云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