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1】曲靖市0087号

2021-02-23 15:10: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进、刘昆华于2012年11月29日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集祥小区(曲靖国家粮食储备库)2幢第4层A-4-2号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给何兴连,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兴连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高进、刘昆华名下,现因高进、刘昆华保管不善,将上述地号为532201000-003-011-119S0020104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190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双方申请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在何兴连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