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支持IPv6
曲靖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正文
遗失声明【2021】曲靖市0085号
2021-02-23 15:09: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刘建明、刘小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二村2幢#1号、3幢#2号、4幢#3号,地号为C-(28)-9,证号为曲市国用(2000)字第078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100991、共662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建明、刘小美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