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1)曲靖市第0084号

2021-02-20 14:44: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599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袁永丽、李炎波,袁永丽、李炎波买卖转移给拜蓉蓉,拜蓉蓉买卖转移给路桂荣、王学德。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路桂荣、王学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9554、201630955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路桂荣、王学德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袁永丽、李炎波、拜蓉蓉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更正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袁永丽、李炎波,袁永丽、李炎波买卖转移给拜蓉蓉、何旭(隐名共有人),拜蓉蓉、何旭买卖转移给路桂荣、王学德。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路桂荣、王学德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9554、201630955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路桂荣、王学德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袁永丽、李炎波、拜蓉蓉、何旭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