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1)曲靖市第0070号

2021-02-08 15:58:0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向昱、王婷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前北路46号(曲靖麒麟区物资总公司)5幢第5层4-5-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向昱、王婷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物资总公司出售给孙学锋、彭琳,后买卖转移给李峰、刘春凤。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峰、刘春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189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李峰、刘春凤现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向昱、王婷,向昱、王婷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学锋、彭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