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支持IPv6
曲靖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正文
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607号
2021-01-05 10:18:0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张明书、朱光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翠峰路2幢第1层1-1-2号,地号为D-(35A)-3F021012,证号为曲市国用(2002)字第33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11920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书、朱光兰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