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做好岁末年初困难群众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2021-01-25 16:12:28 来源:市民政局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放各种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下拨各项救助资金,按月发放各类救助金。截至目前,已到位并下拨2020年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22亿元(含宣威市),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补助资金1896万元,市级2020年城乡低保配套资金428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963户35646人,1-12月发放保障金19201.64万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2867户290807人,1-12月发放保障金97151.94万元。有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3926户14224人,1-12月发放特困救助供养金15030.11万元。1至4季度临时救助59241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4396.10万元。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1-12月共支出价格临时补贴15863.84万元。
(二)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对低收入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三)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审批有关规定,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实施“先行救助”;救助金额在乡镇(街道)审批额度内的,由乡镇(街道)直接给予救助。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临时救助标准实行城乡统筹,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四)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有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把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受影响严重地区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及时启动有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五)盯住重点人群,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及时发放困难救助资金,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加大开展急难型救助力度。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市9个县(市、区)、经开区已全面完成提标任务。2020年,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40元/人·月;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500元/人·年;全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832元/人·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为:一档835元/人·月,二档418元/人·月,三档251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为: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压力较大。自去年5月以来因物价上涨,已连续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由于价格临时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省下拨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市、县两级未配套专项的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中央、省下拨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除须每月正常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外,还需每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之,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断提高,对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也不断加大,以目前资金无法持续保障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
(二)居民家庭收入核定难度大。我市2015年市级和各县(市、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健全了核对机制,运用信息化比对手段开展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但由于参与比对的部门信息较少,不能全面掌握居民家庭收入情况,加之许多居民的隐性收入居民本人不如实申报,故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时只能凭主观判断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离社会救助工作准确、全面核对居家庭经济状况的要求差距还很大。
(三)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除涉及社会救助行业主管部门外,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但由于部门之间还没完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沟通渠道不够畅通,对保障对象的信息收集和核验工作难度较大,客观上制约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建议意见
建议设立民生资金专户,防止民生资金受到挤占、挪用,影响民生资金的按时发放,压实民生资金发放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加强民生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保障民生资金发放各环节的畅通,确保各项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