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0-12-22 09:09:47   来源:曲靖市统计局   

  2020年,市统计局按照《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暨规划(2016-2020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制约,统计法治建设成效初显。现将市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工作贯彻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领导和组织保障,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以局长戴黎明同志为组长的曲靖市统计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围绕主要工作职责做好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市统计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中,全方位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年度集中学法2次以上;进一步加强了各县(市、区)统计局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全方位落实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二是结合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并制定了《2020年曲靖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心、队)重点工作和职责,细化工作流程,提出保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切实补齐短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逐步完善依法治统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入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学习宣传到位、责任担当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经核查,市统计局2020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开展违反统计法文件的清理工作。市统计局于2019年9月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共清理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违反统计法文件131份。2020年6月再次向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下发了清理文件的通知,2020年1月至今,市委、市政府和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未出现违反统计法文件。在此基础上,市统计局下一步将抽取部分县(市、区)有关部门,就落实清理文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清理纠正到位;今后如再发现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与通知要求不符的文件和做法,将以违反统计政令、违反统计法精神,予以坚决惩处并通报。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执行《曲靖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政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曲靖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市统计局法制部门对各项行政决策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的保障了局内决策行为完全在合法的框架下开展;凡列入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项目,由局法规科全程跟进,确保市统计局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市统计局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律底线,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依法实施和监管统计调查,依法报请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对照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认真排查,未发现问题。四是曲靖市统计局严格统计调查管理,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2020年,审批1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即曲靖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表制度),暂未发现非法统计调查案件。
 
  二、加强法治建设,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一是市统计局通过局党组会议、统计系统工作视频会议、局机关职工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对统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分阶段完成对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覆盖。同时,继续利用各种专业培训、业务培训加大对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二是曲靖市统计局各科室已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对“跑数要数”进行排查,并下发了《认真贯彻执行省统计局关于数据联网直报期间禁止到省统计局进行工作汇报的通知》,要求自开网报数之日起,到市局最终核定下返各县(市、区)数据之前,禁止各县(市、区)有关人员以汇报工作为由到省统计局、市统计局拜访局领导和各科(室、中心)相关负责人,禁止以任何形式影响数据生产过程、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省局、市局数据核定下返工作,杜绝跑数要数、以数谋私等统计腐败行为。
 
  (二)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工作。市统计局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全覆盖。通过加强统计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教育,网上学法等方式,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每年的网上学法考试,市统计局参与率、合格率均为100%。通过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月等节点,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中,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覆盖到乡镇(街道)、社区、企业。通过“三会一课”在开展党的理论、党规党纪学习的同时,结合统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
 
  (三)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将统计法和统计基础知识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的教育培训。2020年4月,由市委党校和市统计局联合出台了《中共曲靖市委党校、曲靖市统计局关于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的实施方案》(曲校发〔2020〕10号),方案明确从2020年起,市统计局每年委托市委党校至少举办1期全市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班。二是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曲靖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方案,已于8月底前分6期对全市1600余名处级干部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三是邀请省统计局领导进行领导干部统计教育培训。5月21日,曲靖市邀请了省统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马文鑫同志,举办了1期面向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以及涉及社会经济指标统计的有关市直部门分管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知识专题培训。
 
  
 
  三、加强统计执法,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规范执法制度。市统计局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 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曲政办发〔2018〕102 号)规定,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入手,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并将上述有关制度编辑成册,向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备案,同时通过相关平台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加强统计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执法证管理。一是为提升执法队伍和统计队伍的执法水平,市统计局积极派员参加执法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市统计局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强化依法统计,2020年,曲靖市统计局核算、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等均开展了专业业务培训,共组织各类专业培训22班次,在培训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正本清源,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充实统计执法人员,编制(事业)6人。全市9个县(市、区)专门设置统计执法机构的有4个,人员核定编制13名,其它县(市、区)的执法机构是加挂牌子,人员内部调剂使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云南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市统计局4人有统计执法证,40人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力度。根据省、市关于实施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完善了“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0年从市统计局监管对象库中随机抽取了76家统计调查对象,分成三个检查小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及曲靖经开区开展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同时,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2020年与曲靖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随机抽取的15家调查对象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四、加强法治监督,增强依法行政效能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调解,严控依法行政行为。为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矛盾争议,做好统计行政复议工作, 2020年市统计局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市统计局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引发恶性事件或者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或因作出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在全省引发恶性事件被省、市通报;或者因失职、渎职行为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引发恶性事件。
 
  (二)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统计工作的职能范围和重大决策听证事项操作规范要求,2020年,市统计局无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三)加强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按照重要事项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相关规定,市统计局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全局干部考核、人事任免、重要业务工作、每季度曲靖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等工作进行了公示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