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邦泉、陈粉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滇东佳园第9层91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邦泉、陈粉竹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祖明、郭桂芬,祖明、郭桂芬买卖转移给高邦泉、陈粉竹(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高邦泉、陈粉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520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邦泉、陈粉竹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祖明、郭桂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