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晏慧芬、龚询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保路129号(金穗花园)10幢第5层2-5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晏慧芬、龚询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赵莉、李青松买卖转移给晏慧芬、龚询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晏慧芬、龚询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302997、20103029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赵莉、李青松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0)字第7233号)。现晏慧芬、龚询芳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赵莉、李青松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一并公告该证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