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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579号
2020-12-22 15:02:3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岳永兰、李兴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曲陆高速公路以西“坤城•艺墅香醍”23幢第1-4层104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2240GB00006F00500004,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295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永兰、李兴亚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