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549号

2020-12-17 16:36:2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琼兰、何华昌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金鑫小区E1幢第1层2-1-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琼兰、何华昌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华建中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张谦,张谦买卖转移给胡艳丽、王明荣,胡艳丽、王明荣买卖转移给李琼兰、何华昌,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琼兰、何华昌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0529、201130053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李琼兰、何华昌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谦、胡艳丽、王明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