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0】曲靖市1511号

2020-12-15 14:41: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庞法昌、王艳萍,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尚峰商业中心)第-1层B61号,地号为532201000-006-022-1S00A-D0B61(车位),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420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