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2020)曲靖市第1503号

2020-12-07 09:37:2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20】曲靖市1451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原公告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更正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