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495号

2020-12-01 16:51: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彭鑫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18号(曲靖机械厂)20幢第4层2-4-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彭鑫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彭国权、王小焕买卖转移给彭鑫。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彭鑫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178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彭国权、王小焕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第10908号)。现彭鑫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国权、王小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