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480号

2020-12-01 09:25: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樊艳虹、高连勇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巷麟翠苑小区翠逸阁13幢第6-7层6-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樊艳虹、高连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立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徐文艳、刘基文,徐文艳、刘基文买卖转移给丁金华、钱会芬,丁金华、钱会芬买卖转移给樊艳虹、高连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樊艳虹、高连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2914、201130291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樊艳虹、高连勇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文艳、刘基文、丁金华、钱会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