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412号

2020-11-09 16:47:3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翠华、黄建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2号2幢第1层6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翠华、黄建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曲靖市人民政府拓宽麒麟南路工程办公室)转移给刘寿芝、陆彩萍,刘寿芝、陆彩萍赠与给刘翠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刘翠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9039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翠华欲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共同共有,但义务人刘寿芝、陆彩萍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