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88号

2020-11-05 11:06: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桂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334号(麒麟区教育局)4幢第5层5-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桂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出售给张桂华、张绍荣,后张桂华、张绍荣离婚析产为张桂华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桂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11367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桂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绍荣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