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84号

2020-11-05 11:04: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晶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麟苑)49幢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金晶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王荣开、刘正梅(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金晶,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金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463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王荣开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6339号)。现金晶申请不动产(国用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荣开、刘正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