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50号

2020-10-30 08:48:4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24幢1单元第7层1-6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剑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彭云强、李敏买卖转移给李剑。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348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彭云强、李敏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0)第4201号)。现李剑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云强、李敏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