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57号

2020-10-27 09:43:0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朝荣、曹丽琼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334号(麒麟区教育局)4幢第4层4-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朝荣、曹丽琼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育局出售给刘涛、张洪,刘涛、张洪赠与转移给刘朝荣、曹丽琼。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朝荣、曹丽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01845、共20080065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朝荣、曹丽琼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涛、张洪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