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351号

2020-10-27 09:38:2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罗江波、张明君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锦福花园10幢1单元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罗江波、张明君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邓志玉、罗开文,邓志玉、罗开文离婚析产为邓志玉单独所有,后邓志玉死亡,罗江波继承该不动产,罗江波自愿作为与配偶张明君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邓志玉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488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罗江波、张明君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罗开文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