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34号

2020-10-27 09:37: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管晓方、雷慧玲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60号(中国工商银行曲靖市分行)1幢第5层5-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管晓方、雷慧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买卖转移给荀洋,荀洋买卖转移给聂志勇、陈晓燕,聂志勇、陈晓燕买卖转移给管晓方、雷慧玲,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管晓方、雷慧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4807、201230480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管晓方、雷慧玲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荀洋、聂志勇、陈晓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