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335号
2020-10-16 09:57: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监护人李智明保管不善,将权利人李彤(被监护人)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以西、官坡路以南“靖和园”小区一期16幢第3层1-302号的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8GB00005F00160010,不动产权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3949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监护人):李智明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