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0】曲靖市1333号

2020-10-16 09:56: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余利南、陈平珍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曲靖地方铁路公司)1幢第2层1-2-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该房屋为田淑红、卢兴波买卖转移给余利南、陈平珍,房屋所有权证已登记在余利南、陈平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0354、201530035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田淑红、卢兴波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10224号,地号为B-(18)-6F011022)。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