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329号

2020-10-16 09:54: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党靠、李娟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14号(区商业局)1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党靠、李娟丽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商贸服务中心出售给马明礼、刘惠珍,马明礼死亡后,其产权份额由马云、余仕旺继承,刘惠珍的产权份额赠与给马云、余仕旺,马云、余仕旺买卖转移给余马娴。现余马娴买卖转移给王党靠、李娟丽(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余马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721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党靠、李娟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惠珍、马云、余仕旺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