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260号

2020-09-23 10:12:1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超瑞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梅苑小区9幢第2层2-2-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超瑞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总公司(现更名为: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徐宝生、李银秀,徐宝生、李银秀买卖转移给张绍贵、韩琼香,张绍贵、韩琼香买卖转移给张超瑞。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张超瑞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786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超瑞申请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宝生、李银秀、张绍贵、韩琼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