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克丽、施荣存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中天嘉园二期)F幢第18层181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克丽、施荣存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黑秀梅、王宏俊,黑秀梅、王宏俊离婚析产给黑秀梅单独所有。现黑秀梅买卖转移给王克丽、施荣存(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黑秀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11257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克丽、施荣存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宏俊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