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 曲靖市第1232号

2020-09-18 14:40:3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何晶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10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晶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郑重、刘海燕,郑重、刘海燕买卖转移给杨艾。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艾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354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艾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何晶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郑重、刘海燕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