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第1213号

2020-09-15 17:04: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287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李太顺名下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小坡联络线道交叉处(水郡花园小区)7幢第1-3层5号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利转移登记至买受人邹亚明、李树华名下,因李太顺地号为532201000-001-016-8S007000005、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482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