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217号

2020-09-14 09:24: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泽萍、马社堂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烟草公司福烟小区二号院5幢第3层2-301号(曲靖市烟草公司)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泽萍、马社堂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烟草公司出售给李志明、陈玉仙,李志明、陈玉仙买卖转移给王泽萍、马社堂。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泽萍、马社堂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6097、2010060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李志明、陈玉仙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曲市国用(2005)第1580号)。现王泽萍、马社堂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志明、陈玉仙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