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210号

2020-09-14 09:21: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丁亚坤、朱瑞琴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和路冶金小区(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9幢第7层1-7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丁亚坤、朱瑞琴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王拔生、张会珍买卖转移给丁亚坤、朱瑞琴。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丁亚坤、朱瑞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2604、201630260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王拔生、张会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开国用(2015)第02460号)。现丁亚坤、朱瑞琴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拔生、张会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