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支持IPv6
曲靖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正文
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183号
2020-09-07 09:11: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李永灵、梁海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月雨路与云玉路交叉口“御景花香”小区13幢第5层2-501号,地号为006-<030>7S013020501号,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7719号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将该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声明人:李永灵、梁海艳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