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180号

2020-09-07 09:09: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琼英、李红卫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10幢杂物间17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徐琼英、李红卫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李开发、薛宝兰,李开发、薛宝兰买卖转移给徐琼英、李红卫,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徐琼英、李红卫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16321、共20072067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徐琼英、李红卫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开发、薛宝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