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72号

2020-09-01 08:42:3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顺勇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张家凹锦福花园12幢第3层2-3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顺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代普章、邹金美,代普章、邹金美买卖转移给高顺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高顺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1903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顺勇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代普章、邹金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