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本喜、周艳华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路,滇东电力局西侧“财富中心”小区5幢第5层2-5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本喜、周艳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创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唐杰,唐杰买卖转移给陈志清,陈志清买卖转移给张本喜、周艳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志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530257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本喜、周艳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唐杰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