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39号

2020-08-24 09:47: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韩丽波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东侧、曲胜高速公路西侧(盛世锦华·东江花园)301幢第4层1-4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韩丽波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盛世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孙选丽,孙选丽买卖转移给韩丽波。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韩丽波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405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韩丽波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孙选丽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