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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138号
2020-08-24 09:47:1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何汝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园林路6号农药厂生活区1幢第6层1-6-3号,地号为D-(1)-1F011063,证号为曲市国用(2002)字第52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767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汝平
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