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33号

2020-08-24 09:45: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发建、李冬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怡景园247幢第1层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徐发建、李冬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刘春梅、李石华,刘春梅、李石华买卖转移给马加祥,马加祥转移登记给吴维忠,吴维忠买卖转移给徐发建、李冬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徐发建、李冬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4970、201630497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徐发建、李冬梅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春梅、李石华、马加祥、吴维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一并公告该证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0日